欢迎来到微同城信息网!
loading
免费发布信息
·珠海 [切换]
    珠海微同城信息网 > 珠海热点资讯 > 珠海国内 >  珠三角或率先实现“跨市婚登

    珠三角或率先实现“跨市婚登

    时间:2019-05-23 22:33:32  编辑:  来源:微同城信息网  浏览:2084次   【】【】【网站投稿

    广东婚姻登记机关将统一使用新的形象标识。


    日前,广东省民政厅专门下发《关于切实做好高峰期婚姻登记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和婚姻登记机关确保婚姻登记高峰期服务热情不减、服务态度不变、服务质量不降,同时要适当增设办理窗口、延长服务时间。值得一提的是,省民政厅还要求各地要学习借鉴广州市“全城通办”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开展异地婚姻登记。其中珠三角地区可先行组织开展跨市婚姻登记“深调研”,未来“跨市婚登”或将在珠三角率先实现。

    新人领证(资料图片)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王燕 摄



    通知》要求各地积极探索开展异地婚姻登记。《通知》指出,婚姻登记是基本社会服务的重要内容,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适应人民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新需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学习借鉴广州市“全城通办”的经验做法,依法积极稳妥探索开展异地办理婚姻登记工作,让群众办理婚姻登记更便捷。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珠江三角洲地区可先行组织开展跨市婚姻登记“深调研”,对深化粤港澳婚姻登记合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未来,珠三角或将率先实现异地婚姻登记。

    《通知》要求,各地要对高峰期婚姻登记服务情况进行科学研判,建立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要提前做好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身份证阅读器等设备维护和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安全检测,并强化安全保卫、电力供应等保障措施,确保婚姻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在加强服务保障方面,《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和婚姻登记机关要结合开展全省民政系统深化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强化婚姻登记员为民爱民理念和窗口服务意识,确保婚姻登记高峰期服务热情不减、服务态度不变、服务质量不降。

    各级民政部门和婚姻登记机关要综合考虑婚姻登记场所容纳量、婚姻登记员数量等因素,合理调配高峰期婚姻登记预约额度,适当增设办理窗口、延长服务时间,并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服务能力。

    省民政厅制定印发了《广东省婚姻登记机关形象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设计规范》),对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形象标识进行统一规范。《设计规范》包括了建筑外观标识(含横额、竖额)、灯箱和路标等3类设计方案及其应用场景。按照要求,12月底前,广州所有婚姻登记机关要完成建筑外观形象标识运用工作。

    据悉,形象标识设计底色为中国红,色彩吉祥、浓烈,象征着婚姻家庭红红火火。标识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全国婚姻登记工作标识图案,居于首位,增强形象辨识度。第二部分是婚姻登记机关名称,金黄色字体浑厚中带秀气,彰显婚姻登记工作的权威性和亲民性。第三部分是水印形式“喜”字图案,经提炼的半圆“喜”字隐于一隅,保持布局平衡,寓意婚姻家庭幸福美满。

    2019年12月底前,广州、深圳、珠海和惠州市所有婚姻登记机关,东莞和中山市市级婚姻登记机关,其他地级市至少一个县级婚姻登记机关,以及全省有条件的镇级婚姻登记机关,完成建筑外观形象标识运用工作。


    最新便民信息
    服务时间:09:00-21:00